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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装修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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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装修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为保障门店装修决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杜绝工程验收管理上的漏洞,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门店(含宿舍)装修交店验收及工程量测量工作由项目经理、加盟商(或加盟商授权人员)、工程监理、开业组等共同参与,各岗位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或带班人员)负责对交店前的装修质量进行自检以及交店期间的工程量测量。
2、加盟商(或加盟商授权人员)参与工程量测量及装修质量的验收。
3、工程监理负责装修质量、及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指在装修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称为隐蔽工程,主要包括:防水、给排水工程、电气管线工程、地板基层、墙体基层、门窗套板基层、天花吊顶基层,招牌内部结构及防鼠施工等不可见的部位),协助加盟商进行工程量的验收。
4、开业组负责装修工程的外观形象验收,同时对工程量、装修质量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二、门店(含宿舍)装修验收在交店当天,工程监理协助项目经理、加盟商(或加盟商授权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三方(工程监理、项目经理、加盟商)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签字完毕后,工程负责人(或工程监理)即时将验收单拍照回传总部预决算组,验收单原件7日内寄回总部存档。
三、工程量及装修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百果园装修标准》的要求执行,装修工程验收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弄虚作假的行为包含但不仅限于:将不合格的装修视作合格验收、虚报工程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以下规定处罚:
1、基层岗位(工程监理、含电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一次违反的,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并记大过一次,累计2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给予该区域的工程负责人记小过一次并扣当月30%的绩效。
2、区域工程负责人或管理岗位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大过一次同时职级降为基层岗位并取消相应的岗位级别工资,视其本人工作表现经过6~12月的考察再另行安排(复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3、项目经理虚报工程量的,按虚报工程量金额的三倍进行处罚并终止合作。
4、对于装修验收中的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预结算组设专职复核岗位,该岗位负责对工程监理提交的验收单与预结算员出具的决算单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上级审核;如经上级审核发现错误的,扣相关责任人当月30%的绩效。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现有制度执行。
集团工程设计中心
二0二0年八月二十五日